8月13日,河南洛阳闫先生通过微信小程序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投诉其购买的物品通过城步某快运公司运输,在承运过程中物品有破损的情况,希望管理部门予以协调处理。
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接到该投诉单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城步某快运公司进行调查,并积极与投诉人进行沟通。经核实,8月9日城步至河南洛阳的物流件,发货人为陶先生,收货人为闫先生,承运的物品为旧的汽车座椅。通过现场了解,因为承运的物品为旧的汽车座椅,城步某快运公司在承揽货物时明确告知发货方,此单为保丢不保损,即在承运过程中负责货物丢失赔偿,不负责货物运输途中的损坏。通过电话与闫先生联系,其认为自己为运单的实际下单人,快运公司工作人员未向其明确告知此单货物为保丢不保损,是快运公司在运输途中造成货物破损,要求退还物流费以及货物原路返回。
该局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快运公司负责人讲解货运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应遵守的职业操守,一方面积极安抚投诉人的情绪。经调解,城步某快运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退还了闫先生此单货物的运费。闫先生对此表示满意,并赞誉城步交通积极作为、为民解忧的行为。
(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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