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爱跳的兔子 | 受理部门: | 公安局 | 来信时间: | 2017-11-16 | |||||||
来信主题: | 家庭户分户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公安局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邵阳市政府有这么好的平台,方便和服务市民。作为土生土长的邵阳市民深感幸福~! 我的情况是:本人常居住在户籍当地,母亲是户主,名下有多个户口(姐弟几个),由于兄弟姐妹都已成年,本人也结婚成立家庭。我们以前是农村,(如今是居民户口)建房时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的宅基地准建房证明,房屋建造合法,权属清晰(本人母亲)。我与母亲早已分家,且与母亲之间有约定《分房协议》。 我自己也查了分户管理办法,应该是符合申请条件的。请问我还需要哪些证明和申请资料?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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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17-11-22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感谢您关注当前户籍管理政策。分户除了要符合相关的分户政策外,还要便于派出所能顺利编制门牌号码。请你带上你所准备的有关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询问分户事宜。因为每一户的具体情况和每一幢房屋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要由派出所作出具体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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