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来信人: 鹌鹑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8-3-17
来信主题: 异省就医
来信内容: 我父亲因急病在广州这边住院,父亲是邵阳职工医保,但是没有随身带医保本,这样还要打电话通知哪个部门,办理那些手续(全家都在广州打工,没有亲戚在邵阳)?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8-03-19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1、凡因医疗条件所限,不能在参保地就诊的患者,应由参保地具备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邵阳市中医医院,填写《邵阳市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报表》,并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

2、办理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需在安置地选定的医院住院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以内以电话(0739-5358196)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无法联网结算的按要求报送《邵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身份核实表》和申请报告。

3、出差、探亲等临时外出人员在异地因急诊抢救须住院治疗的,应及时以电话(0739-5358196)或书面形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住院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携治疗医院出具的急诊病情证明、申请报告(含本人基本情况、为何在外地、因何病何时在何医院住院)、外出证明(未退休的由单位提供)和《邵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身份核实表》上要求的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以上三种情况的转院或异地住院申请后,经审核同意的,在异地就医系统中完成异地联网确认手续即可实行医疗费异地联网结算。在异地就医期间如需再次转诊的,须凭转诊证明重新申请。未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自行就医及未及时申报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来访者的情况属于第3种,如还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39-5358196。

 

              邵阳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异地就医科

                              2018-03-19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