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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goodnightjia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8-4-12
来信主题: 生育保险
来信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邵阳市生育保险怎么报的,产假158天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8-04-1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1、根据省人社厅湘人社发[2016]74号《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取消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产假的情形。我省《条例2016版》新增加的60天产假不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2、根据市医保处邵医保函[2008]3号《关于调整市直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生育医疗费实行包干支付,其标准为:平产1100元,剖宫产(含并发症)2800元。

 

                     邵阳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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