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goodnightjia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8-4-12 | |||||||
来信主题: | 生育保险 |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邵阳市生育保险怎么报的,产假158天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8-04-16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1、根据省人社厅湘人社发[2016]74号《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取消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产假的情形。我省《条例2016版》新增加的60天产假不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2、根据市医保处邵医保函[2008]3号《关于调整市直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生育医疗费实行包干支付,其标准为:平产1100元,剖宫产(含并发症)2800元。
邵阳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 201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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