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nnnikitaaa | 受理部门: | 民政局 | 来信时间: | 2018-11-1 | |||||||
来信主题: | 退伍军人安置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邵阳市城步县人,现为城步县辖一乡镇公职人员。今年我4月与丈夫在我县民政局领证结婚,我丈夫是河北沧州人,现在广东揭阳某部队服役,为三级士官(预计2020年11月三级结束,准备退伍安置)。我的户口一直在城步县,想咨询一下若我在邵阳市区买房,两年后我的丈夫能否安置在邵阳市的工作(事业编)?是否需要将我的户口也转至邵阳市?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18-11-1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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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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