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大地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7-12 | |||||||
来信主题: | 公务员工龄的计算 | |||||||||||
来信内容: | 本人情况:本人从2010年参军入伍,到目前为止已有近7年工龄。退伍回来之后在乡政府工作,不是公务员身份。去年考取公务员之后,在新单位办理工资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说以前的工龄暂不能算进去,原因是养老保险未交(并不是我本人拒交,而是单位一直未给我们交,而且在部队期间也没有算进去)。但是现在拿的是新录用人员领取试用期工资待遇,差别非常大,甚至影响本人一些其他工作的开展和有关福利待遇 。 我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养老保险缴纳的具体时间。如果说要交养老保险才可以把工龄算进去的话,那养老保险到底什么时候能交。二、我的工资福利应该把工龄算进去。在养老保险能够交上去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我的一些本该享有的待遇如住房公积金、医保缴纳比例都按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标准,缴纳比例低。三、现在好多政策都非常重视工龄。之前也咨询了一些部门,回答不清楚,模棱两可。非常希望领导能给我清楚具体的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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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07-1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已电话回复本人。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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