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zhang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10-12 | |||||||
来信主题: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
来信内容: | 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想咨询: 本人,66岁,从事业单位退休,在邵阳参保。目前常住地为深圳,请问现在新出的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我还需要在深圳选三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吗?网页上没看到有关于新办理流程的说明。还是不需先在深圳办理任何盖章流程,只需直接去邵阳社保机构备案吗? 期盼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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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10-1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根据最新的湘人设发【2017】59号文“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在异地就医协议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协议机构。也就是说,我市异地安置办理时,还需要在深圳选三家跨省联网协议医疗机构,同时需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然后回邵阳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备案登记(可以寄回邵阳代办,需医保手册、居住证、申请表)。
邵阳市人社局医保处异地就医科 2017年10月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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