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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XX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文件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相关地方性规划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客运工作及有关设施规划、运营管理工作的职责,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求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水上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管理、桥梁、渡口、码头、隧道的行业管理。负责管理、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市本级及下拨三区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国省干线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和国省干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基础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全市重要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基本建设科、计划统计科、路政管理科、港航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运输科技科、安全监督科、政工科、农村公路科、交通战备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4470.0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15.31万元,增长154.74%,主要是因为预算追加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城市交通规划、扬子巴士补助、公交化改造等专项资金2549万元及增加工资、奖金等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3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0.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4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70.0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15.31万元,增长154.74%,主要是因为预算追加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城市交通规划、扬子巴士补助、公交化改造等专项资金2549万元及增加工资、奖金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4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7.63万元,增长166.91%,主要是因为增加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城市交通规划、扬子巴士补助、公交化改造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4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71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37.17万元,占1.15%;城乡社区支出160万元,占4.93%;交通运输支出2835.64万元,占87.46%。住房保障支出27.93万元,占0.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4.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4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3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71万元
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59.5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29万元,年初预算为6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发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
②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8.62万元,年初预算为8.62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
③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3.58万元,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42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16万元,年初预算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7.17万元。
①行政单位医疗(项)22.04万元,年初预算为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
②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13万元,年初预算为1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
3、交通运输支出(类)2835.64万元。
①公路水路运输(款)2382.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489.32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1328.95万元,公路建设(项)32.32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532.05万元,年初预算为76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绩效奖金、文明单位奖金和综治奖金,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城市交通规划、公交化改造费用。
②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5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50万元,主要是增加高铁安全隐患整治经费。
③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40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400万元,主要是增加对扬子巴士公司的运营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93万元。年初预算为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绩效奖、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的同时,也追加安排住房公积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款)行政运行(项)10万元。
年初预算为0万元,增加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驻局纪检组的办案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16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增加1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安排了新能源公交车的租赁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75.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对企业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预算的22.4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4.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预算的42.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车辆管理,控制费用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2万元,占46.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7万元,占53.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120人次,主要是省厅督查、县里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7万元,主要是工作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市财政局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和修改了有关制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2019年我局厉行节约,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2分。2019年本单位没有重点评价绩效评价项目。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5.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84.54万元,增长404.32%。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城市交通规划、扬子巴士补助、公交化改造费用等费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13万元,用于召开交通工作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工作安排、计划衔接等;开支培训费14.76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安全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安全危货知识培训、工程管理培训、统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市财政局《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绩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我局是主管我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贯彻落实国家、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等重要职能。我局共设有15个内部科室。核定行政编36个,工勤编2个,实有在职人员35人,离退休人员5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为904.73万元,财政实际拨入3930.13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为3242.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90.32万元,资本性支出28.67万元,对企业补助2057.21万元。
“三公”经费12.59万元,其中招待费5.8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6.77万元,出国费0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末,我局非流动资产为1420.38万元,其中,房屋1198.48万元,通用设备183.65万元,专用设备16.52万元,家具等21.73万元。
我局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资产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价值核算并设置专人进行资产实物卡片管理,办公设备由办公室设置专人进行实物卡片管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市财政局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和修改了有关制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厉行节约,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2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坚持各项工作拉高标杆、争比进位,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体系建设、铁路安全环境整治、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三项考核中,是唯一三项工作均被评为先进的市州,首次全面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局机关获评全市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估、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排名全省第一,蝉联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获市委宣传部“书香机关”、学习强国先进单位。
1.聚焦补短板促提升,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3.71亿元,为省定目标的129.7%。白新高速成功争取省政府专项债21.75亿元,项目已经招投标,正在组织国土报批和征拆协议签订等工作。永新高速和城龙高速调规进入“十三五”,永新高速项目业主已经确定,呼北高速(新化经武冈至新宁)、城龙高速正在进行工可编制。两廉公路、塘白公路等3个26.14公里干线建成通车,新开工新邵雀塘至太芝庙等5个75.5公里干线公路。新邵坪上客运枢纽竣工验收,邵东星沙物流园正式挂牌运营。完成危桥改造74座(干线公路3座,农村公路71座),安保工程隐患处置852.6公里(干线公路56.6公里,农村公路796公里)。
2.聚焦“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按照全市“五个县摘帽”总部署,精准施策发力,超额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988公里、窄路加宽935公里。武冈市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完善运营补贴机制,建成农村客运招呼站100个,更新农村客运班车150余台,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吸收1089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加农村公路养护。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回头看”百日行动,开展3次专项督导,全面排查梳理,逐项整改落实。组织430余人开展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定实帮扶措施,局直系统牵头帮扶的洞口小麻溪村、白云村等4个村脱贫摘帽。
3.聚焦深化改革引领,行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贯彻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局直事业单位改革,同步实施公务员职级并行,对“二中心一站”授牌,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41项行政许可全部纳入窗口受理,入网率80%以上。取消9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6项公路行政审批权。全市在养普通国省干线路况优良率稳步提升。累计建成不停车检测系统20套,治超信息平台10个,科技治超成效明显,全市双超率稳控在1%以内。新建成隆回石背山等3个干线公路服务区,调整普通干线交通标志2568块。严格规范项目监管,坚持全覆盖、首次全过程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有序可控。全市完成营业性客、货运量8593.53万人次、20772万吨,货运周转量增速有效提升。市城区新增纯电动公交车160台,在营新能源公交达703台,开通市区至邵东县城城际公交,试点开通汽车南站至坪上高铁站定制班线,群众出行品质进一步提升。完成ETC发行49.6万,为省定目标的111.31%。积极规范网约车,新增许可公司5家,颁发车证366本、驾驶员证2150本。优化12328热线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广OA办公系统,局机关与局属单位、县市区并网运行。
4.聚焦坚守底线红线,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养护运营4个专业安委会,全面落实“三级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全行业“隐患清零”,检查企业2780余家次,立案调查1200余起,企业内生机制不断健全。全市累计投入836万元,完成安装1447台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和759台“两客”车辆安装智能防范系统。坚持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治并举,依法处置涉砂船舶224艘,全市34处非法砂石码头关停27处、规范提升7处。创新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四级“双段长”制,市县领导深入一线调度推进,实行“一个安全隐患、一个责任领导、一个整改专班、一套整治方案”,实现拆违19.56万平方米,全省任务最重的425处安全隐患如期销号。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12个专项整治,推动中央督导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积极主动、因势利导,接待信访群众1300余人次,稳妥处理信访事项177件,行业大局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
单位资产管理有待加强,有些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该报废的没有报废,已划拨出去的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