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降低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1月14日开始,绥宁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县公安、商务、卫健、农业、畜牧、邮政等部门,对全县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检查。
此次行动以进口冷链食品为主,重点检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类生产经营者。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运输、建立制度、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追溯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清洁消毒等方面进行检查。查检中,检查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同时,索取查验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已经消毒的证明,严禁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不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和原料。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索取同批次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入库、出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督促各经营户做好各项生产经营记录,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当天的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35家,封存来路不明的进口食品12件共计200余公斤,收到良好效果。(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李明聪、姚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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