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交基建〔2018〕216号
关于做好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邵阳经开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11月9日下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二部门召开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就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确保不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特别是春节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联动配合,共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各在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于2018年11月22日前上报至我局基本建设科(详见附件)。
二、落实各项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信息公示牌,并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或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本人或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工资标准(工日单价或计量单价)和支付方式等。施工单位临时或短期聘用的农民工应签订短期临时合同,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企业应为每一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推行由银行直付工资的管理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每月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按施工单位提供工资表统一发至农民工工资卡上,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对预付的农民工工资予以扣除,坚决杜绝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问题发生。
三、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对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即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五个要”(认识要清、排查要细、责任要明、处置要快、执法要严)和“六个清”(项目情况清、用工人数清、工资数额清、欠薪人数清、欠薪原因清、清欠责任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排查、处置和打击力度,严惩恶意欠薪,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做好应急处置,防范因欠薪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对拖欠工资数额大、施工单位拒绝支付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加大对重大欠薪案件的社会公布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将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舆情监控,对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反映的欠薪问题及时核实处理。
六、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考核力度。我局设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热线(12328),一旦发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将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停工整改,停拨省补资金,并核减所在地下一年度项目计划。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已纳入到市交通发展目标考核,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邵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表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5日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