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交通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欠薪问题,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调查处理和线索移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市场行为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直接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应加强对所属班组的管理,不得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也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出借资质。
二、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履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联动配合,共同做好督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建设单位应履行工程项目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支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因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因施工企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致使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主要清偿责任,其他各方违法主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切实加强欠薪案件调查处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通过“打非治违”、“招投标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等活动,严厉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检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欠薪案件移送工作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原因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造成的欠薪案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台账,认真调查核实,将劳动者本人或劳动者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涉案的书证、物证等有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据材料一并向劳动监察部门移送,并及时反馈给劳动者本人或劳动者委托代理人。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