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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市交处罚决定〔2020〕237号
当事人 |
个人 |
姓 名 |
刘技能 |
身份证件号 |
432621195708072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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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邵阳县塘田市镇三清村5组21号 |
联系电话 |
1521195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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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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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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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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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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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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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7月1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在邵阳市汽车南站路口巡查时发现,湘E96F28小车有上车,谈好从汽车南站到塘渡口,车费为25元/人。湘E96F28车主肖新来与驾驶员刘技能是朋友关系,刘技能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车没有办理道路旅客运输证。具体有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你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 年7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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