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市交处罚决定〔2020〕241号
当事人 |
个人 |
姓 名 |
/ |
身份证件号 |
/ |
|||
住 址 |
/ |
联系电话 |
/ |
|||||
单位 |
名 称 |
邵阳市伟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邵阳市大祥区红星小区28栋1002房号 |
|||||||
电 话 |
13647392894 |
法定代表人 |
邓 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006707852144 |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7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市桂花路口,危险货物专用车湘EB7670停在路边,该车所有人是邵阳市伟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擅自改装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湘EB7670。具体有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你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依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 年7 月9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