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部门决算 |
来源: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 |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部门决算 一、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方面的制度和行业规范;负责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和鉴定;受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负责对交通建设检测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县(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质量安全监督科、行业管理科、处罚中心、检测管理科、监理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监察、群团和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单位本级以及邵阳市城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2145.7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11.26万元,增长39%,主要是因为:一是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未做结余,二是追加职工绩效奖金发放,二是退回预扣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0.71万元,占 98 %;其他收入31.89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1万元,占76%;项目支出398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7.6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98.52万元,增长22%,主要是因为:一是追加职工绩效奖金发放,二是退回预扣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54万元,增长5%,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1.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75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65.9万元,占4%;交通运输支出1074.3万元,占76%;住房保障支出85.73万元,占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4.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6.6% ,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算各县所原年度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43.49万元,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上调。 3、交通运输支出。 年初预算为1,09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来款项年底尚未做结算及励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62.67万元,支出决算为8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主要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4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35万元,减少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9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31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填制申报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数据时,部门决算报表(附表)中的机构运行信息表和填报说明附表中的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填制的仅是本单位三公经费账面的数据,不含城区所数据(公务车维护运行费152761.9元、公务接待费62027元),而实际发生金额应是本单位和下属机构三公经费账面的合计数(公务车维护运行费205936.48元、公务接待费63492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5万元,占2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59万元,占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0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79个、来宾823人次,主要是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9万元,主要是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主要用于工作检查车辆油料等一些费用开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关于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2019年度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将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一同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200.46万元,开支会议费1.03万元,用于召开201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讲评会议,人数62人,内容为:1、各县市区交通质安所系统汇报2018年度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2、市处对各县市区交通质安所工作进行讲评;3、学习《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152号文件。 2019年度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47万元,用于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45人,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会计继续教育;另外用于开展业务培训的人数3人,内容为2019年度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及“四好农村路”学术交流。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账面共有车辆9辆,但2019年因公车改革已上交6台车辆进行拍卖,因处置单尚未批复下来故账务未做处理。现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部门概况 (一)2019年度我处现有在职职工81人(包含一个下属二级机构40人),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质量安全监督科、行业管理科、处罚中心、、检测管理科、监理管理科。监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2、制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方面的制度和行业规范;3负责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和鉴定;4、受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负责对交通建设检测市场进行监管;5、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6、指导县(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2019年度重点工作:一是加大信用评价工作力度。二是加大交通建设项目关键人员履约监管。三是加大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安保工程的监管力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项目支出用于全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发生的支出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1642.60万元,预算支出1668.20万元。预算信息都在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154.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18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共支出2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59万元,公务接待费6.35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了14.75%。 (三)专项支出 2019年度用于全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项目监管费用支出471万元,财政资金全部用完,无结余。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固定资产年初数2856.24万元,期末数2856.24万元。为了更好的加强单位资产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结合我处实际制定了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分类管理,专人负责,做到产权清晰,账、表、实、卡相符,资产保存、处置合理、规范。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全市交通质安监督机构以服务“主题教育”为抓手,以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使命,从质安部门的职责特点出发,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我处受监国省道新改建公路项目17个,总计320.46公里,其中新开工项目3个,计44.31公里,续建项目14个,计276.16公里;国省道大中修公路项目7个,计34.21公里;邵阳地区普通国省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1个,计1455.50公里;国省道公路危桥改造项目3座659.52米、农村公路渡改桥危桥改造大桥项目2座292.12延米。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省交通质安局的正确领导下,紧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今年,我处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5次,综合检查2次,安全质量巡查32次;监督抽检路基、路面、桥梁10项质量指标,共抽检检测数据52个(组),其中关键性指标合格率均在95%以上,一般性指标合格率85%以上,个别指标合格达80%。通过多种形式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和较大的促进作用,全市公路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2)监督巡查采取“四不两直”进行。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真实掌握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和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下达停工通知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苗头遏杀在萌芽中。2019年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35份,停工通知书3份,约谈参建单位3次。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督查。今年,我处开展了春运安全、雨季汛期安全、“隐患清零”、国庆特护期等安全专项督查,管控安全风险,排查安全隐患。检查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堵塞漏洞56处,增加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标牌300多块,增设公路安全防护设施45处,保证了全市公路建设施工生产安全。 (4)加快“智慧质监”信息化建设。一是制订干线公路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实施方案,对全市在建干线公路项目及农村公路大桥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二是对监理人员业绩登记管理,并建立了28个项目的数据登记,完成了项目的基本信息、工程进度录入;三是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单位微信工作群及工作联系QQ号的安全保护。 (5)认真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全年,对全市12个干线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处、48名从业监理工程师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其中对1个监理处因履职不到位等失信行为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名监理工程师在信用评价中给予了从严扣分。 (6)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等宣传方式,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肖志敏处长带队深入在建项目现场全面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对9个项目17个标段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回头看督导、巡查,保证了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正常开展。 (7)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在部、省、市、局政务网站上发表新闻稿共36篇。 (8)做好各县市区所的业务指导。对各县市区所受监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重点对隆回县的渡改桥和危桥改造工程进行业务指导,对武冈市、城步县等交通质安所受监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督查。对隆回县荷香镇鸟水中桥和隆回县中洲村赧水大桥工程下发了2份农村公路质量问题的处理建议。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1、根据当前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要做好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理、合规性。 3、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1、通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核销工作。 2、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如办公用房的管理、公务用车的管理等。 (三)预算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1、提高预算的科学性。预算编制要结合人员、工作任务、岗位性质等因素,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切实做到收支平衡。 2、加大预算的刚性执行力度,费用使用做到先预算后使用。 附件: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