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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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方面的制度和行业规范;负责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和鉴定;受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负责对交通建设检测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县(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质量安全监督科、行业管理科、处罚中心、检测管理科、监理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监察、群团和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本级以及邵阳市城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3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9.55万元。比上年减少10.18%,占本年总收入的94.54%。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 比上年减少 80.04%。占本年总收入0.73%。其他收入65.10万元,比上年增加 49.44%。占本年总收入的4.74%。其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7人调入交通执法支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4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9.31%。项目支出47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0.69%。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7人调入交通执法支队)。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9.14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99.5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9.59元,财政拨款支出 1,349.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万元,减少 6.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299.55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7人调入交通执法支队)。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2%。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48万元,减少3.44%。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7人调入交通执法支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9.5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4.6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47万元,减少10.18%。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7人调入交通执法支队)。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4.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7.33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5.1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6.19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38万元。 年初预算为10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3.08万元。 年初预算为63.08万元,支出决算为6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交通运输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3.06万元。 年初预算为113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院楼老化维修、国卫复查。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75.25万元。 年初预算为75.25万元,支出决算为7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14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调资。其中: 按 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27.61万元,比上年减少2.54%。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9万元,比上年增加257.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9万元,比上年减少86.11%。其他资本性支出0.85万元,比上年减少47.31%。项目支出47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9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0.31万元,比上年减少99.85%。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4.44万元,上年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30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1.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0人0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2.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2.90万元,占72.47%。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70万元,占27.53%,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889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3.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3.7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关于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9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
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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